关于印发《台安县“红诗台安”群众性诗歌
咏诵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场区党(工)委,县直各党组、党委,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鞍山市“红诗鞍山”群众性诗歌咏诵活动实施意见》(鞍宣发[2010]4号)文件精神,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丰富和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培育全民思想文化素质,构建和谐台安,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红诗台安”群众性诗歌咏诵活动。现将《台安县“红诗台安”群众性诗歌咏诵活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意见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台安县“红诗台安”群众性诗歌咏诵活动实施意见》
“红诗台安”群众性诗歌咏诵活动实施意见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全民思想文化素质,满怀激情的推动台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决定在全县开展“红诗台安”群众性诗歌咏诵活动。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群众性红诗创作、咏诵、演出活动,凝聚党心民心,激发爱国热情,鼓舞全县人民以极大的热情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同心同德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县城成果,实现“两年再造一个新台安”的宏伟目标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活动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美好生活为主要内容,以红诗创作和咏诵为主要形式,以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为主体,在常规性、经常性群众文化活动的基础上,尊重并引导群众的意愿,体现并升华群众的心声,吸引广大群众踊跃参加,使基层文艺队伍不断壮大,文化活动更加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红诗台安”群众性诗歌咏诵活动的原则要求是,在充分体现群众性、广泛性的基础上,按照“精心组织、专群结合、广泛参与、群众欢迎、创建品牌”的总体要求,在总结2009年“振兴之歌”群众歌咏活动等相关文化艺术活动成功经验的同时,通过组织发动、创作展演、选拔评比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参与活动的热情,提升基层文化艺术活动的水平,将“红诗台安”群众性诗歌咏诵活动打造成独具特色、影响广泛、群众喜爱的文化活动品牌。
二、主要内容与活动形式
咏诵篇目为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优秀诗作。主要包括被广大人民群众广为传诵的中华民族经典诗篇;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和国家解放不懈奋斗的革命诗篇;在和平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歌颂党、歌颂祖国,反映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赞美人民、赞美劳动,讴歌美好生活的优秀诗歌作品,鼓励原创。
本次活动以群众性诗歌咏诵为主要形式,以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文化广场、镇场区文化中心为主要阵地,并培育一批红诗红歌文化基地。要将红诗的创作和咏诵活动相结合,组织创作一批反映现实生活、时代精神的优秀诗作;将群众咏颂活动与专业文艺工作者(含文化馆)的辅导、培训、示范演出相结合,充分发挥专业文艺工作者在文化活动中的骨干作用;将普遍开展的常规性咏诵活动与集中的大型展示活动相结合,在群众广泛参与的基础上,各镇场区及县直有关部门根据不同群体和行业特点,在重要的节庆日、纪念日等举办不同主题的红诗创作、咏诵活动;将红诗咏诵与歌咏等多种艺术形式相结合,使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
县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在服务群众文化活动中搭建平台、提供舞台、表达情感、营造氛围的重要作用,适时开辟专版、专栏,反映群众性红诗咏诵活动的成果,推出活动典型。县广播电视台要创办群众参与性强,影响广泛,推荐优秀红诗作品,选拔优秀红诗表演团队和人才品牌栏目,充分展示广大人民群众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促进群众性红诗咏诵活动立足基层,深入开展。整合网络、手机等媒体资源,发挥其覆盖面广、互动性强的的优势,在台安文化网等开办“红诗台安”网页,及时反映活动动态和成果,指导解答活动中基层群众提出的问题,搭建与群众沟通的桥梁。
三、活动实施步骤
“红诗台安”群众性诗歌咏诵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0年5月20日至6月10日,为宣传、发动、准备阶段。各镇场区及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县里的统一部署分别制定活动方案,广泛进行宣传发动,积极做好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10年6月至8月全面启动,届时举办大型开幕式等系列活动。各镇场区及县直有关部门边创作、边开展,活动贯穿全年,并在重要节庆日、纪念日等设计、举办不同主题的红诗创作、咏诵活动。在报刊杂志开展“红诗台安”征文活动,编辑出版《“红诗台安”朗诵诗集》,为群众性诗歌咏诵活动提供作品。
第三阶段:2010年9月至10月,为群众性诗歌咏诵系列展演活动及评选表彰活动。
四、组织领导
“红诗台安” 群众性诗歌咏诵活动是我县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的重要活动之一,要纳入各镇场区及县直有关部门的重要工作日程,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着力推进。要将其作为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督查,总结交流经验。
注重统筹协调,县委宣传部统一指导协调。各镇场区根据县里的统一部署负责各地的红诗咏诵活动并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实施;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红诗咏诵活动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工作;县委宣传部在各镇场区及县直各部门开展活动的基础上,适时组织进行集中展演。
本次活动由县委宣传部和县直机关工委、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县广播电视台、县总工会、团县委、县文联及各镇场区负责组织实施,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协办。成立红诗咏诵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文教体卫科。
“红诗台安”群众性诗歌咏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为:
1、领导小组
组 长:孙雪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成 员:刘国会 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张武之 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振东 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宏丽 县总工会副主席
闫 安 县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聂 鹏 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纪委书记
李迎春 县文联副主席
李 聪 团县委副书记
2、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文教体卫科(行政新区梅园写字楼917房间),联系人:訾 闯,联系电话:4890990
(编辑/秋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