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台安县首届“红色短信”
征集评选传播活动的通知
各镇场党委、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党组、党委,各镇人民政府、农林牧场、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省市直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群众经常性教育,充分利用手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营造健康文明的手机舆论氛围,台安县委宣传部、台安县文明办、台安县新闻中心、中国移动台安分公司、台安县文化网站决定联合开展台安县首届“红色短信”征集评选传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开展“红色短信”征集评选传播活动,旨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倡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手机用户自觉抵制不良短信,弘扬文明、健康、和谐的“短信文化”,使手机短信息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有效载体。
二、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台安县委宣传部、台安县文明办、台安县新闻中心、中国移动台安分公司、台安县文化网站共同主办。
三、征集要求
本次活动征集的“红色短信”要求内容文明健康,具有较强的思想性、知识性和趣味性,字数不超过70个字,体裁不限。内容为台安县情、发展成就、党建知识、反腐倡廉、励志进取、健康时尚、文明礼仪、品德修养、公益环保信息等。
四、参与对象及办法
本次活动参与对象分个人组和集体组:个人组为全县移动用户;集体组为全县各单位、各部门。个人组以原创为主,集体组以推荐为主。
参与办法:个人组和集体组均把创作或推荐的短信发送到中国移动台安分公司信息平台,请附加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并注明“原创”或“推荐”。
五、评选办法
根据征集要求进行初审,将初审入围的短信作品每天在台安文化网、《台安县报》上展示;用户可发送短信进行投票,活动结束后,邀请主办单位有关领导和部分专家组成评委会,结合手机投票情况对候选作品进行集中评定并公示。
六、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自2010年6月15日起至10月15日止。具体分三个阶段:第一、启动阶段(6月15日—6月30日),县委宣传部以文件形式下发活动的详细要求,台安移动公司以短信形式和在各营业厅进行现场宣传的形式告知全县用户。第二、短信的征集、评选和传播阶段(7月1日—9月30日),进行红色短信的征集、评选、传播。第三、落幕总结阶段(10月5日—10月15日),进行优秀作品评选及颁奖等活动。
七、参与方式及要求
(一)活动参与方式
1、红色短信创作及上传:
台安县移动客户将自主创作的红色短信发送到短信收集平台10657305000323,完成作品提交,内容经活动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对精选短信作品进行编号即可在《台安县报》和台安文化网发布。
2、短信下发:
台安移动公司将入选的作品分时段下发给上传短信的用户,供用户互相转发。
3、投票:
台安移动用户编辑短信编号发送短信至10657305000323进行投票。
4、红色短信传播:
(1)要求台安移动公司利用移动业务平台向台安县移动客户开展红色短信群发传播。
(2)具备移动信息化平台(农信机、ADC、MAS、基层党建信息系统)的各行业单位,利用信息化平台向内部人员群发传播。
(二)作品要求
1、红色短信定义:红色短信是积极、健康、向上的短信文化总称,包括红段子、中外经典、原创的短信文学、为表达建国60周年以来台安在科教、经济、文化等领域取得的成就及表现台安人文、历史和自然风光之美的诗词歌赋、励志箴言、宣传文明风气、新农村和谐、廉政以及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段子等内容。
2、参赛作品必须体现活动主题。
3、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作品不得违背社会公共道德,不得含有色情、暴力、侵犯他人隐私及其它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内容;参赛作品若发生侵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评委会将对上传作品进行前期初选,不适合评选的内容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4、所有参赛作品的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对参赛作品进行上传、下载、印刷、传播等权利。
5、每个有效客户作品投稿数量不限。
(三)投票规则
1、短信投票:每个手机号码限20票,每幅作品限投一票。
2、网站投票:每个终端可对所有作品投票,但对同一作品限20票。
3、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或违反参赛规则投票。如果发现采取不正当手段刷票的作品,活动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评奖资格,并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八、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个人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集体组设集体奖10个。个人组一等奖将获得价值2500元的手机一部,二等奖将获得价值1000元的手机一部,三等奖将获得价值200元的纪念品一份,集体奖颁发获奖奖牌。
九、有关要求和说明
1、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做好活动宣传推广工作。本次“红色短信”征集活动是各主办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活动的宣传推广工作。各单位分管宣传的领导要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县媒体要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中国移动台安分公司要利用短信向手机用户告知活动信息。
2、认真组织,精心实施,全力做好征集评选活动。本次“红色短信”征集评选是发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与的一次社会宣传活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精心实施,确保整个征集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争取将“红色短信”征集评选办成可持续举办的年度品牌活动。
3、认真做好“红色短信”的后续宣传与推广工作。本次征集评选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宣传推广获奖作品,并充分运用获奖作品资源做好先进思想文化传播和教育。
4、初审确定的入围候选短信,将在台安文化网、《台安县报》专题页面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非原创的个人组候选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5、有关本次活动详情,2010年6月15日起可登陆台安文化网“红色短信”征集评选传播活动网站查询(),咨询电话:0412-4890507、4890990、13591233024。
台安县委宣传部 台安县文明办 台安县新闻中心 中国移动台安分公司 台安县文化网站
2010年6月10日
(编辑/秋韵) |